企业想申请破产,最关键的步从来不是写申请书,而是做“破产可行性尽调”——这直接决定法院会不会受理。很多老板以为“没钱就能破产”,但法院要的是“不能清偿到期债务+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/明显缺乏清偿能力”的双重证据链,律师得帮企业把这根链条“焊牢”。要查的件事是资产有没有被转移:近一年内有没有低价转让房产、车辆给关联方,有没有把资金转进老板个人账户,这些“恶意逃债”行为会直接让破产申请被驳回。去年我处理过一个制造业企业的案子,老板三个月前把核心设备以10万卖给亲弟弟,市场价值却有50万,我们发现后立刻向法院申请撤销交易,把设备追回来,才让破产申请顺利受理。第二件事是理清负债的“真实性+优先级”:拉取企业征信报告、银行流水、催款函、生效裁判文书,把债务分成有抵押的优先债、职工债权、普通债、或有负债,这些分类直接影响后续清偿比例。第三件事是收集“不能清偿”的硬证据:不是光拿资产负债表,而是要找“债权人起诉并申请执行,法院出具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”的材料,这是法院认定“明显缺乏清偿能力”的核心依据。第四件事是处理税务、社保欠费:如果欠税超10万或欠社保超3个月,得提前和税务、社保部门沟通,拿到“同意破产清算”的书面意见,不然法院可能以“未清缴税费”为由不受理。
破产申请被受理后,律师的要务是“接管债务人财产与事务”——这步做砸了,后面所有工作都会被动。接管不是“拿钥匙”那么简单,得“全程留痕+清单化登记”:接公章、财务账册时要带摄像设备全程录像,每本账册、每枚公章都列在《接管清单》上,让企业留守人员、法院书记员签字确认;接资产时要查“权属证明”:房产看房产证有没有抵押,车辆看行驶证有没有查封,股权看工商登记有没有质押,连企业微信公众号、商标都要查有没有被转让;接未结诉讼时要去法院调案卷,比如正在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,得知道开庭时间、对方诉讼请求,避免缺席判决多担债务。去年接管一个餐饮企业,老板跑了财务室锁着,我们找开锁公司全程录像,把里面12箱会计凭证、3枚公章、5本营业执照全登记造册。后来有供应商拿“盖财务章的20万欠条”来申报,我们查接管的财务章编号,发现欠条上的章是伪造的,直接驳回了这笔虚假债权。
债权申报审查是破产清算的“核心战场”,律师要做的是“用证据把债权‘钉死’”——不能让虚假债权占了真实债权人的便宜。形式审查要“债权凭证+支付凭证”双验证:借条得附银行转账记录,工程款得附施工合同+验收报告+结算单,社保欠费得附社保局催缴通知书,没有支付凭证的“白条”一律不确认。实质审查要抠三个点:时效性,比如借条有没有超3年诉讼时效;关联性,比如债权人是不是真实交易对手,有没有关联关系;合法性,比如高利贷利息超LPR4倍的部分不确认。异议处理要“带着证据上门沟通”,不是让债权人去法院起诉。去年有个供应商申报80万货款,我们查银行流水发现企业只收了50万货,另外30万是预存货款但没发货,就带着银行流水、入库单去供应商公司,当面解释“预存货款不属于到期债务,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,但不能当破产债权申报”,最后供应商撤回了30万申报。
资产处置是“债权人能不能拿到钱”的关键,律师要做的是“把资产卖个好价钱,同时避免后续纠纷”。步是“资产清查与评估精准化”:选法院“入库”的评估机构,评估时全程参与——比如评估房产,要告诉机构“这套房有5年租赁协议,租金是市场价一半”,让评估价包含“租赁权瑕疵”,不然拍卖时买家看到租赁会放弃;评估设备要查抵押登记,说明“抵押债权优先受偿”,避免买家误解。第二步是“优化拍卖方案”:要不要拆分拍?去年处理一个科技公司破产案,整体拍卖有人出600万,拆分后专利卖220万、设备卖100万、厂房卖350万,总共多卖70万,普通债权人清偿比例从8%提到10%。第三步是“拍卖公告无死角”:把资产所有瑕疵写进去,比如“房产有抵押,抵押权人是XX银行”“设备部分零件损坏”“专利正在被起诉侵权”,还要让买家报名时签字确认“已知悉所有瑕疵”,不然买家拍了后以“不知情”起诉管理人,律师得赔违约金。
债权人会议是“决议能不能通过”的关键,律师要做的是“用数据+沟通让债权人服气”。首先会议资料要“可视化”:别堆一堆表格,要做“债权清偿模拟表”——优先债多少能清偿,职工债权多少能,普通债多少清偿比例多少,用柱状图、饼状图标出来,每个债权人都能快速找到自己的“位置”。其次要提前沟通“关键债权人”:比如占普通债20%以上的,提前3天把债权审查依据、资产处置方案、清偿比例计算方式给他看,解释“为什么只能赔这么多”。去年处理零售企业破产案,有个供应商占普通债30%,一开始不同意6%的清偿方案,我们带他去看拍卖的店面(拍了120万),算给他听:“店面拍120万,先还银行80万,再还职工工资20万,剩下20万分给300万普通债,比例是6.67%”,他看完拍卖现场录像,终于同意了。最后会议上要“直面质疑”:比如有债权人问“管理人报酬为什么这么高”,就拿出《管理人报酬管理办法》算给他看:“报酬按清偿总额10%收,清偿总额200万,所以20万,符合规定”;有人说“资产卖便宜了”,就拿出评估报告、三次网拍记录,说明“每次降价10%,最后是更高价成交的”。
破产终结不是“拿到裁定就结束”,律师得做“收尾工作”避免“后遗症”。一是“彻底注销”:帮企业注销工商、税务、社保、银行账户,连企业微信、支付宝账户都要注销——不然企业留在工商系统里变成“经营异常”,会影响老板个人信用。二是“规范档案管理”:破产案档案要保存10年以上,包括申请材料、接管清单、债权申报材料、债权人会议资料、资产处置材料、终结裁定,要整理成“纸质+电子”两套,纸质存律所保险柜,电子存加密云盘——不然之后有人查案找不到资料,管理人要担责。三是“处理后续纠纷”:比如破产终结后,债权人发现企业有未追回的资产(比如老板藏的现金),律师要帮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恢复破产程序,追回资产重新分配;如果有债权人起诉管理人“履职不当”,律师要拿出接管录像、债权审查记录、拍卖公告等证据,证明自己没过错。
律师在破产清算里的“不可替代”,从来不是“背得出法律条文”,而是“知道怎么把条文变成能落地的动作”——比如知道要拿“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”才能让破产申请过审,知道要“全程录像接管”才能撇清资产丢失的责任,知道要“带银行流水上门沟通”才能让债权人撤掉虚假申报,知道要“把瑕疵写进拍卖公告”才能避免买家事后找麻烦。这些都是纸上学不来的实战经验,也是律师最核心的价值——把“法律规定”变成“解决问题的办法”,帮企业和债权人走完最后一段稳妥的路。